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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卫生局出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5个方面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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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市卫生局 责任编辑:宋航)根据白山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近日市卫生局印发了《白山市卫生局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就卫生系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扶持政策:

  一,加强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推进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村屯工作,加强指导,积极申报,规范管理和运作。围绕实现“村容整洁”目标,在全市开展卫生村屯创建试点工作,每年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村屯达到市级卫生村屯标准。

  二,加强农村疾病预防、基本医疗体系建设,提高农民保健水平。深化县级疾病预防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的相互剥离和分设,加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络,每个乡镇办好一个卫生院,每个村办好一个卫生所。重点做好争取省乡镇卫生院改造项目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卫生防保员队伍,每村设置一名农村卫生防保员。

  三,积极稳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扩大试点县数量。继靖宇县、临江市之后,今年争取再有1到2个县成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确保到2007年以县(市)为单位,在全市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四,增强农村卫生队伍素质,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落实省“村级卫生医疗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做好每年为一个村培养一名卫生专业大学生工作;实施“城市医生支援农村”、“人才支援农村医疗卫生项目”。

  五,做好卫生扶贫开发工作,落实城市支援农村政策。结合“卫生下乡”活动,通过开展对口支援、结帮扶对子、巡回医疗义诊等形式,开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争取财政支持,在市中医院设立扶贫医院,为农民提供济困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