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区为灾民选择、配备或改善一个居所的时,安全、配套的供水和满足需要的卫生设施是需要考虑的最为关键的三个因素。 一、 地点的选择 1. 应尽可能靠近主要公路,以方便供给; 2. 应选择在接近丰富水源的地方,理想情况下,应选择在较高的地方,以便借助重力供水。 3. 应选在排水良好,且没有可能发生洪水、山崩等危险的地方; 4. 地形最好有2 %—4%的倾斜度,便于排水; 5. 应远离有水和媒介相关疾病的地区,如伤寒、副伤寒、疟疾等; 6. 应避免在多岩石和不透水土壤处设安置点; 7. 不应在斜坡、狭窄山谷和沟壑处设安置点; 8. 不能靠近工业区或被地震破坏了的既往工业区,以免受到空气污染和其他危害的影响。 二、 环境要求 1. 出于安全原因和减少因洪水或道路问题使避难所与外面隔绝的危险,安置点至少应有两条进出道路; 2. 居住点之间应有8m 的间隔,这样人们可自由通行,不被固定帐篷的桩子和绳索绊倒。这种间隔距离也有助于防止火灾蔓延。如果空地不够,不能满足此要求,那么居住点的间距至少应两倍于每个居住点的高度,且决不能小于2m 。间距大于8m ,可能导致随意排便,因此应予避免; 3. 应有针对恶劣气候条件(如暴雨、暴风等)的基本自然防护能力; 4. 对像帐篷这样的临时安置点,一般应有自然通风; 5. 为便于管理和控制传染病,安置营地可容纳人数不应超过10000~12000 人,或把营地再分割成独立小区,每小区不应超过1000人; 6. 应在周围以及道路两侧挖掘排水沟,特别在有暴发洪水危险时; 7. 要注意把水从避难所、厕所、临时医疗点等处引开; 8. 为控制昆虫孳生,对难以排干的死水区可采取回填方式,也可用聚苯乙烯球或薄油层覆盖。对小水面也应适当排水,以免形成水洼。 三、临时安置点的服务设施 (一) 水的供应 选择安置点最重要的标准就是接近安全的水源,安置点备用水源按照优先顺序考虑如下备用水源:(1)深井水;(2)浅井水;(3)雨水;(4)地表水。 对水源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 禁止人或动物进入水源地区,如有必要,应设置隔离墙和看守人员; 2. 保证垃圾、粪便处理场距离水源有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3. 在河流或溪水取水点上游,禁止洗浴、游泳、清洗、饲养动物; 4. 为保证水源不被污染,应提高水井的质量,包括溢水的排泄及渗水坑等,应与水井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应按照相应标准对饮用水源进行消毒,并每日对残余氯量进行监测。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官员建议每人每天家用洁净水最少为15L。一旦用水基本需要得到满足,则应逐步改善并保护水源。一般每250 人至少应有一个供水点。 (二) 排泄物与废弃物的处理 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是防止腹泻病发生的重要因素,安置点排泄物与废弃物包括粪便、污水和固体垃圾等,处理要点如下:* 1. 临时安置点应至少为20人提供1处厕所,而且厕所应该建立在灾民都容易接近的地方,并开展宣传鼓励人们使用; 2. 厕所应该设置在至少与水源相隔30米的地方,如果取水点在厕所上游,可适当缩短距离,但要控制抽水率,避免地下水倒灌回取水点; 3. 公共厕所要求位于安置点的下风向,以避免公共厕所的气味; 4. 在健康教育中,应强调随意大小便的危害性; 5. 为灾民安置地区配备集中垃圾箱回收处理站,并组织人员定期在安置点回收生活垃圾; 6. 专业人员对集中收集的排泄物和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