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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事局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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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白山经济社会发展将步入新的历史阶段,对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增强,人事编制工作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人才服务力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提升部门自身建设水平,努力为白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我们的具体工作思路是:围绕一条主线,抓好四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围绕贯彻十七大精神这条主线,推进人事工作理念创新和工作重心转移
  十七大报告赋予人事工作许多新的任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事编制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好十七大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事编制工作,关键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要求体现到工作中去,核心是要解决好人民群众在人事编制工作领域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以人为本。在制定政策、开展服务的过程中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利益,保障人才权益,让各类人才得到实惠,努力营造公开、平等、竞争、和谐的人才环境。在工作实践中,要实现重心转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调整思路,实现工作重心转移。人事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打开新局面,创造新业绩,必须实现从“人事人才”到“人才人事”的转变,把人才工作摆到人事工作的首位,把人事工作重心转移到人才工作上来,用人才工作统领人事工作,真正从工作理念、职能定位、政策制定、管理方式、服务模式上全方位体现人才为本、人才为先。具体地讲,就是要突出人才工作这个重心,实现由“重人事”向“重人才”的转变、由“以事为主”向“以人为主”的转变、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使我市人才人事工作更好地融入和服务于白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大力开发人才资源
  1、抓好人才工作的基础性建设。一要建立配套的人才政策体系。修订出台《白山市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法》和《白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针对我市支柱产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人才需求,专门出台“一剂见效”的具体政策和解决办法,逐步形成具有白山特色的人才政策体系。二要进一步充实完善人才数据库,实现人才分类管理。加强同各类企业的沟通对接,及时准确掌握我市的人才状况和企业人才需求情况,特别要跟踪电气、机械、化工等紧缺人才需求情况,重点围绕资源型城市发展接续产业这一目标,突出抓好医药、水电、矿产、旅游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三要在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上求突破。一是完善和加强有形的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加强人才交流中心场所硬件建设,强化人才市场服务功能;二是完善和加强无形的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争取资金支持,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全面升级改造人才市场网络信息平台。力争把现有人才市场网络建成全市层次最高、内容最全、浏览迅捷、功能完备、链接国内外各大网络的大型综合性人才信息网络。进一步解决白山区位不优、信息不畅、人才资源匮乏等制约人才工作发展的问题。四要继续做大做强“域外白山籍人才网”,扩充入网人才数量。要通过在域外召开“同乡会”和举办“同乡回乡活动”等形式,加强同域外白山籍人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域外白山籍人才相关需求信息,充分发挥其在我市招商引资、商贸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在网上发布白山人才需求信息和引资、引智信息,使“域外白山籍人才网”真正成为特殊的智力回收网,促进变“外流”人才为“驻外”人才,变“人才外流”为“智力回收”目标的实现。
  2、促成项目与人才的有效对接。要适应人才工作市场化发展特点,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敲在构筑和提供人才对接和服务渠道上;要在企业人才需求方面提供更细致的服务。工作重点是,密切与白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的联系,及时了解已投产项目和在建项目的人才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对接渠道在项目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做到人才项目开发到哪里,人才服务就跟踪到哪里。
  3、做好为企业发展服务工作。把2008年确定为“人才服务项目建设年”。一要继续围绕我市重点项目和支柱产业以及事业发展需要,采取在域内外举办专场人才招聘会的形式,引进白山特别是我市民营企业和服务行业急需的紧缺人才。二要抓好各类人才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厂长(经理)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适时举办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高研班和省内外培训班。与市教育部门协作,依托市内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建立急需专业人才培训基地;与省内大专院校联合,建立本地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基地。选择重点企业,与省内大专院校实行校企合作,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缓解企业人才急需。三要积极探索,深入挖掘外国专家机构的潜能,推动在国外境外招商引资取得更大发展。四要做好人才资金资助项目的立项工作,争取更多的骨干企业获得省政府第五批人才开发资金资助。
  4、加强区域合作,促进人才社会化。继续把盘活用好现有区域人才作为人才开发的重点,率先抓好。一是打破市与县、县与县、县与乡、公有与非公有、企业与事业之间的界限,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让人才找到最能发挥自己潜能的岗位,使有限的区域人才资源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二是按专业类别将全市的拔尖人才组织起来,必要时吸纳一定数量的域外人才参加,建立统一管理的区域人才服务团体,深入基层、农村、厂矿开展科技创新、技术指导、献计献策服务,促进人才社会化。三是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采取政策鼓励和利益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引导各类人才从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心城市向企业、农村和生产科研一线流动,从公有制单位向非公有制单位流动。以制度作保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轮回选派人才下乡进厂,开展科教支农助企服务。四是抓好“三支一扶”和每年引进百名本科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工程的实施工作。
  (三)以依法规范管理为目标,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继续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开展以政治思想教育、宏观经济、法律应用、信息化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岗位需要,加大专业性培训,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年内,举办公务员境内外培训班2?3期。加大公务员轮岗交流力度。完善流动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轮岗交流工作的有序进行,通过多岗位锻炼,培养公务员多方面的工作能力。年内,市县两级党政机关轮岗交流面要达到80%以上。探索和完善公务员评价的方式方法。结合《吉林省政府效绩评估暂行办法》,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科学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评估在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府管理中的作用。加大行政奖励向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倾斜力度,激励广大公务员争创一流业绩。监督和规范公务员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加大对行政不作为和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公务员的惩戒力度,真正畅通公务员“出口”。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公务员行为监督员,发现、检举和纠正公务员的不良行政行为。通过制度规范和纪律约束,引导广大公务员自觉履行服务职责,树立新时期公务员良好形象。
  (四)以创新机制体制为目标,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入调研,摸清情况,为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奠定基础。根据十七大精神,围绕在相同或相近的领域,整合分散的行政职能和机构,积极推行大部委制,以减少部门职能交叉和重复设置,将外部协调转为内部协调,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对具有行业监管或有监管职能的部门,其监管的职能应该与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部门以及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能相对独立。深入开展调研,摸清机构、编制、人员、领导职数配备情况,为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做准备。
  2、巩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大类。其中,对完全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转为行政机构或进行其他调整;对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行政职能和公益服务职能与其它单位分拆整合。对现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进行注册,并注销事业单位,核销事业编制。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对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将划分为三个类别: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收取服务费用;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所需经费由财政按照不同方式给予不同程度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可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实行经费自理,财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具备条件的应逐步转为企业,并主要由社会力量举办。
  3、发挥编办牵头作用,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一是继续抓好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剥离后的机构整合与职能调整,真正将部门业务科室的职能由过去侧重行政审批转变到制定规划、调查研究、拟定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抓各项工作落实上来。二是针对行政审批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对进入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权科学分类,合理衔接,确保行政审批权集中高效、运行顺畅。三是认真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各项配套制度和规定,用制度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行政审批行为。
  4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方法。一是探索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编制结构管理办法,做好县(市)区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的管理审核工作。二是建立机构编制宏观管理和动态管理的新机制,不断巩固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深入研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后的管理创新问题,加大对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力度,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三是加大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研究加强监管的办法,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四是扎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和完善与年报统计数据相衔接的机构编制数据库。
  (五)以“三以两建一树立”为目标,实现部门自身建设新突破
  按照“三以两建一树立”的人事编制部门自身建设总体思路,明确方向,凝聚合力,全力打造风清气正、奋发向上、争创一流、团结和谐的人事编制干部队伍。以人为本,建设服务型机关。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事编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畅通民情诉求渠道,第一时间办理群众反映的急事、难事;强化工作调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虚心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为基层、为企业排忧解难,赢得群众和社会的认可,实现人事编制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双评”位次整体前移。以事为重,建设高绩效机关。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保证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要确定正确的工作目标,增强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超前意识。每年市局和县(市)区局都要确定一至两项具有创新性的工作目标进行重点突破,并形成工作经验;要讲究科学的工作方式方法,善于从宏观上谋事,在微观上做事,在创新上成事,善于把上级的指示精神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紧密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身为范,树立良好的团队形象。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团队意识、自律意识和自我完善意识,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着力培养自己的人格、开发自己的潜能、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以一流的队伍创造一流的业绩,全力塑造人事编制部门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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