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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报考公务员加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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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招考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

  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实施2005年吉林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扩大试点工作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吉团联字[2005]19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18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05〕52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请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通过网上公告等方式,告知经中央有关部门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符合加分政策或优先录用条件的报考本市州所属机关的考生,于6月11至12日携带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据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各市州党委组织、政府人事部门(报考省直和垂直管理系统的,按管理权限到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报考市州以下机关的,按管理权限到所在市州党委组织部或政府人事局)进行审核确认工作。对经审核确认符合加分或优先录用条件的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或政府人事局统一填写《符合加分或优先录用条件考生登记表》,按照相关政策加上相应规定的分数后,在报考该职位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报考农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符合“同等条件,优先录用”的,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并于6月13日下班前将进入专业考试或面试考生情况通知到所属各招考部门。有关专业考试及面试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州经审核确认符合加分或优先录用条件考生名单以及考生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于6月20日前,按管理权限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备案,以备日后查实。

  附件:符合加分或优先录用条件考生登记表(点击下载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事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上一篇文章: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端午节”假休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