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市直畜牧兽医队伍的整体素质,解决市牧业经济发展进程中专业人才匮乏的实际问题,根据《白山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考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选拔高素质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 招考计划 拟招聘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5人。其中:畜牧专业2人、兽医专业3人。 三、 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畜牧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 2.具有大专以上畜牧兽医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文字写作综合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6.考生被聘用后,须到市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实习一年。 7.报考者不受地域限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4月14日—4月16日,每天上午8点30分—下午16点。 2.报名地点:白山市人才市场 3.报名办法: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2张近期2寸免冠同一底版彩色照片。在职人员报名的,需有单位介绍信,并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公章。 五、考试、体检、考核与录用 (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分为《申论》科目和《专业》科目。《申论》科目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字写作综合知识。《专业》科目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畜牧、兽医专业基础理论、实际应用等相关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基本素质、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考试地点:设在白山市区(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4月26日 上午: 8:00—10:00 专 业 10:30—12:30 申 论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其中:《申论》100分占50%,《专业》100分占50%),面试成绩100分占60%。 根据白山办发[2007]14号文件精神,符合报考条件的白山市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待遇。 (二)聘用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体检和考核。由人事部门指定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人选,由用人单位进行组织考核,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用人单位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组织程序报人事部门进行审批备案。新聘用人员必须到基层实习锻炼一年,试用期一年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待遇 凡被公开考试聘用的工作人员,均按财政全额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并享受其待遇。 咨询电话: 市人事局:0439-3218515 市牧业局:0439-3223623 白山市人事局 白山市牧业局 二00八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