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市2008年“元旦”放假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12月30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2月31日(星期一),12月29日(星期六)照常上班。 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切实做好值守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