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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刘福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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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政干任〔2007〕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人民政府2007年11月8日决定,任命:
  刘福军同志为市长助理;
  黄  英同志为市政府副秘书长(列钟代河同志之前);
  宋在祥同志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德文同志兼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吉荣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列刘伟富同志之前)。
  免去:
  黄  英同志的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和兼任的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职务;
  李绍云同志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市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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