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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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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牧业(含畜牧、兽医、草原、饲料行业,下同)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负责牧业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监督;组织起草地方性牧业法规和规章草案;编制全市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实施牧业行业管理。
  2.指导牧业产业化经营及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提出牧业投资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办行业基本建设、综合开发和财政资金等方面的项目审查。
  3.负责组织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审核发放种畜禽、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饲料生产许可证。
  4.负责动物疫病防治、检疫、监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及兽医医疗器械管理;制定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和监督,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5.负责组织全市草原(草地、草山、草坡)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
  6.负责组织全市的饲料生产、饲料经销的行业管理;负责饲料产品质量检测、监督。
  7.组织拟定地方牧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贯彻执行兽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负责质量监督;负责地方兽药残留检测标准的制定、发布和管理。
  8.负责牧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审核、申报和推广工作。
  9.负责牧业行业经济、技术信息工作。
    10.根据市委、市政府规定管理白山市牧业管理局直属的事业单位(市畜牧兽医总站、市草原饲料工作站、市种畜场)。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政务及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直属单位财务审计;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行政监察、文秘档案等工作。
负责人:陶惠艳 联系电话:3223623
  (二)产业发展科(草原饲料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市牧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牧业经济发展和产业化经营;研究起草地方性牧业法规和规章草案;对牧业发展中资源配置、结构布局及宏观调控等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拟定地方牧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牧业行业国家标准的实施;负责行业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牧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审核、申报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种畜禽管理工作;监督执行草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编制草原生态建设、资源开发和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草原监理和草原防火工作;承办草种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监督执行饲料方面的法律法规,编制全市饲料行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饲料行业产品的质量检测、监督工作;组织实施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料行业重大示范项目、基建项目的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饲料工业的统计工作。
负责人:霍志宏 、庄广才 联系电话:3242723

    (三)兽医药政科 
  监督执行兽医兽药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兽医卫生、防疫检疫等方面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药检工作;监督实施兽医、兽药标准;依法组织监督对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药残留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金仙女 324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