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税系统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好财政收入。 (二)正确运用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促进经济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优化组织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综合性文件和审核机关发文;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通讯、政策综合、信访保密、工作调研、政务信息、督查催办和外事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负责税收宣传、国税信息、普法教育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系统办公自动化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系统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完成局领导和上级国税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3598612 (二)人事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管理;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干部任免考察、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医疗保险、人事档案等人事管理工作;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提出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和计划;领导干部出国政审;市局机关岗位目标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3598633 (三)计划财务科 编制、分配税收计划,进行税收会计核算与统计分析,监督检查税款入库情况;对重点税源进行调查、测算、宏观分析,对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负责系统及机关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组织实施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管理和检查等工作。联系电话:3598648 (四)流转税管理科 负责白山市增值税、消费税、车购税等流转税类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拟订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购税日常稽核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税收管理及其税政业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拟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登记及年审工作;负责出口退税审核、审批及税款退付工作;负责出口退税清算检查工作。联系电话:3598615 (五)征收管理科 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制定和组织实施征管改革措施和办法;制定和审核征收管理工作具体操作意见和办法;指导和管理税务登记、日常税务检查、纳税申报、征管质量考核、税收征管资料、多元化申报纳税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各税种征管的综合协调;纳税评估的综合管理、协调和纳税评估综合性管理制度的制定;征管软件和税控装置的推广应用;缓征税款审核和欠税管理;普通发票的政策管理;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与地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协调工作。联系电话:3598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