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体育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市体育事业进行统一规划、协调、监督、指导;发展群众体育运动,提高国民身体素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为我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对各县(市)区及中省直企业、各行业贯彻有关体育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二)研究起草和拟定实施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具体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体育发展阶段性战略和措施。
(三)全面实施国务院颁发的《奥运争光计划》,领导、协调全市业余训练和专业体育训练,统一设置、调整全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布局。
(四)全面实施国务院颁发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协调职工、农民、学生、军人、机关干部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及各层次竞赛活动;指导、协调街道、社区、农村、厂矿企业、学校、机关的体育组织开展工作,依法监督场地设施对群众开放;依法管理体育社团组织和体育活动及资格审查,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和伤残人体育活动。
(五)承办全国、省运动会的各单项竞赛。组织参加国际、国内各单项体育竞赛及综合性的体育竞赛;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全市综合性运动会任务;主办市级年度竞赛;指导社区、行业及其它市级各类竞赛。
(六)负责管理体育对外工作,开展国内和国际间的体育交流和交往。
(七)负责全市体育市场开发,按照国家、省、市政府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体育市场,大力发展和繁荣体育产业经营和彩票市场。
(八)规划、建设体育场馆设施,依法进行管理和使用。
(九)负责体育宣传工作;负责体育系统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
(十)研究拟定实施体育科研、体育专业教育规划,组织体育科研项目的攻关和推广,组织实施体育专业人员的教育计划。
(十一)执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局系统党的工作和纪检工作。
(十二)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领导分工
刘锡德:白山市体育局局长、党委书记,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科、人事、财务、工资工作。
朱明虹:白山市体育总会主席、白山市体育局副局长,分管竞技体育和体育总会工作。
范长江:市体育局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许继清:白山市体育局副局长,分管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
三、内设机构
市体育局综合科 电 话:0439?3225880
职责:负责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机关党务及局党委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机关工作目标考核、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妇女、工会工作;负责体育系统人事、工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及管理;负责文字综合、体育宣传报道;会议接待、后勤服务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依法审核、管理全市体育经营场所、体育经营活动,制定相应的标准和细则;负责检查体育经营活动的资质。对营业性的体育健身、娱乐活动;营业性的体育竞赛、表演活动;营业性的体育技术信息服务;营业性的体育培训、中介服务;营业性的体育广告;体育集资、赞助和其它营业性的体育活动进行管理,对国家颁布的86个体育项目进行管理。
兼管体育产业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开发培育体育市场;负责体育局系统本体产业(如滑雪场、竞赛公司等)及相关产业开发;负责组织监管中国体育彩票在全市的发行工作。
负责机关党务日常事务性工作。
市体育局群体科 电 话:0439?3251779
职责:全面施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制定中、长期群众体育发展规划、策略和措施,指导、协调各阶层的体育健身活动和各项竞赛活动;指导全市社区体育工作,协调全市各体育总会、单项体育组织,城乡体育组织、老年体育协会。负责各单项体育组织组团参加国家、省的各项竞赛工作。负责培训、审批、申报、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工作。
市体育局竞训科 电 话:0439?3251779
职责:组织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制定体育竞赛计划、竞赛规则,举办市级综合性运动会,承办省、国家及行业各类赛会;负责省、国家、国际间竞技体育交流和交往;培训、审批各类项目等级裁判员及等级运动员;审核、申报一级以上裁判员、运动员。筹备、组织、协调、组队参加省运会和全国及国际比赛。
负责制定全市体育训练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实施阶段性体育训练项目布局规划、具体方针、政策。协调、指导全市业余体校、运动学校、体工队及行业体育队伍的训练工作,负责运动队运动员在省、国家的注册。负责周期训练总体规划工作,指导管理各训练队伍人才选拔及向国家、省的人才输送工作,指导全市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学校体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