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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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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市人民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机关,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本市社会治安状况,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本市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2、研究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
  3、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和公安法制建设,强化教育训练,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4、指导承办全市范围内的反革命和特务、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揭露、打击并防范境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指导并承担刑事案件、政治案件、经济案件的侦察,分析研究全市刑事犯罪情况并提出对策;组织、协调、指导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重大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事故。
  5、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边防保卫和出入境管理、外国人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负责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6、依法监督全市机关、团体、科研、文化、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军事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经济警察组织的业务管理和队伍建设。
  7、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重要首长和重要外宾及重大外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8、指导全市林业公安工作,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指导林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看守、拘留、收审等监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人员,维护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
  11、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公安机要通讯和计算机管理监察。
  12、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被装和装备建设。
  13、领导全市武警、边防、消防部队并加强队伍建设。
  14、承办市缉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由机关、直属单位、派出机构三部分组成。市局机关设置1“部”、1委、2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保卫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掌握、报告重要信息;受理报警案件并进行先期处置;统一指挥,调动各警种警力进行协同作战;承担文秘、调研、档案、文件收发、公安统计、局志编撰等管理工作。(电话3224723)
  (二)政治保卫科
  掌握全市敌情社会政治动向,进行境外调研;对反革命案件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反动会道门和非法组织、非法刊物的活动,国际恐怖组织和境外反动势力的渗透活动,以宗教为掩护的犯罪活动、民族分裂活动,以及“心战”破坏活动进行调查研究,收集情报资料,提出对策,加强工作指导,严密侦察监控,承办政治案件并指导全市公安政保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电话总机转)
  (三)经济文化保卫科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文化教育、科研等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军事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着重抓好国省营大中型企业、文化教育、科研部门、重要军事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等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掌握内部单位敌情、治安情况和政治动向、研究对策;指导全市公安经保部门的各项业务作。负责五项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电话3225402)
  (四)治安管理科
  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治安法规,指导并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指导本市公安机关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治安秩序;依法对特种行业、音像市场、易燃易爆等进行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各项职能,指导巡警队的业务工作。(电话总机转)
  (五)户政科
  负责全市户口管理、身份证制发管理、微机人口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安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据户口、身份证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规、查处户口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人口统计工作。(电话总机转)
  (六)技术科
  负责勘查全市恶性重、特大刑事案件现场,开展痕检、文检、法医、化验、照像专业及指纹、枪弹档案管理,承办全市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和基层检验鉴定的复检鉴定,负责伤害鉴定、交通事故评残和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推广,指导全市刑事技术工作。(电话总机转)
  (七)法制科
  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起草审核地方性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代表公安机关法人承办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办全市劳动教养案件的复议工作,指导承办公安机关各类案件审核把关,检查下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情况,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电话总机转)
  (八)预审监管科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预审工作,承办全市三类案件(反革命、涉外案件、无期徒刑以上大要案件)和看守所、收审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戒毒所的监管工作,承办看守所犯人加、减刑和假释案件。 (电话3220717)
  (九)机要通信与计算机管理监察科
  指导全市公安机要通信业务,对全市公安无线通讯频率进行规划、使用、分配和管理,负责局机关有线、无线通信业务和机要通信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监督、检查、指导监察使用单位的计算机信息安定保护工作,查处有关计算机系统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案件。(电话3222837)
  (十)出入境与外国人事务管理科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外国人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发证和临时来华人员,外国人、侨民及日本孤儿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外事工作。(电话3225420)
  (十一)后勤装备科
   管理全市公安系统的装备、被装、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拔款,负责局机关的计划、财务、基建、房产和固定资产、备品和警用车辆的管理调度,搞好市局机关生活服务和事务管理作。  
    (电话3224982)
  (十二)信访科
  负责受理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交办转办的来信来访案件,受理查办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举报公安机关或公安干警违法违纪的来信来访案件,负责接待、登记、转递应由公安基层单位及其它有关部门办理的来信来访,指导全市公安信访工作。(电话总机转)
  (十三)林区防火工作科
  分析调查研究预测林区防火工作形势,并提出预防措施,指导林区(森工企业和居民区)火灾预防扑救和林业公安消防队伍管理;监督检查林区防火工作情况。(电话总机转)
  (十四)森林资源保卫科
  负责调查研究、分析预测全市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形势动态并提出对策,负责防范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参与重、特大森林案件和重大火灾事故的侦破;指导、协调全市各林保科搞好森林资源保护和破坏森林案件以及火灾事故的查处。(电话总机转)
  (十五)缉毒科
  负责掌握全市禁毒、缉毒工作情况,指导禁毒、缉毒工作;负责侦破重大贩毒案件;承办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电话总机转)
  (十六)机关公安科
  承担市五大班子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机关治安秩序,承办机关内部刑事、治安案件,指导市委、市政府机关办公楼警卫工作。(电话3225247、3225418)
  (十七)劳动教养审批科
  承办全市劳动教养、少管案件审批;定期检查督促各基层单位劳教、少管、工读人员审批执行情况。(电话总机转)
  (十八)政治部(内设干部科、组教科、宣传科、老干部科、机关党委)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以及警衔的日常管理、干警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工作;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推荐县(市)、区、林业、矿务局公安局处领导干部;考核武警、边防、消防副营职以上干部;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任免调配,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电话3225723)
  (十九)纪检委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纪检监察工作;受理和查处直属单位科长(含科长)以下党员干部和局机关一般干警的违法违纪案件;协助市直机关党委纪委查处局机关副科长(含副科长)以上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公安审计工作。(电话3224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