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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钟代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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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山政干任〔2007〕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人民政府2007年8月16日决定,任命:
  钟代河同志为市政府副秘书长;
  鞠晓东同志为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洪威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列郝晓光同志之前);
  刘伟富同志兼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列康宝杰同志之前);
  娄崇喜同志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卢进友同志兼任市财政局监察专员;
  王亚泉同志兼任市建设局监察专员;
  宋  捷同志兼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专员;
  任洪林同志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市民防局副局长(列孙晓春同志之前);
  孙晓春同志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市民防局副局长;
  于学芝同志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监察专员;
  朱可伟同志为市行政学院副院长;
  马洪利同志为市农村成人中专副校长(列刘秀珍同志之前,主持工作);
  孙福德同志为市第二中学副校长;
  高传江同志为吉林广播电视大学白山分校副校长(列于光同志之前)。
  免去:
  钟代河同志的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于学芝同志的市商务局监察专员职务;
  任洪林同志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专员职务;
  孙晓春同志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监察专员职务;
  张洪昌同志的白山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二○○七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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