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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姜有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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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山政干任〔200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人民政府2007年4月28日决定,任命:
  姜有为同志兼任市行政学院院长;
  王永和同志任市政府市长助理;
        王  刚同志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列朱健华同志之前),为白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杨阁明同志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继清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于国栋同志任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徐  斌同志兼任的市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姜有为同志兼任的白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许建功同志的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文喜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永和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孟庆有同志兼任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许继清同志的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孙  涛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刘继海同志的市财会中专副校长职务(保留副校级待遇)。

 


                          二○○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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