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政干任〔200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人民政府2007年4月28日决定,任命: 姜有为同志兼任市行政学院院长; 王永和同志任市政府市长助理; 王 刚同志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列朱健华同志之前),为白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杨阁明同志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继清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于国栋同志任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徐 斌同志兼任的市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姜有为同志兼任的白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许建功同志的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文喜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永和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孟庆有同志兼任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许继清同志的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孙 涛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刘继海同志的市财会中专副校长职务(保留副校级待遇)。
二○○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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