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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道江整治软环境力度大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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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长白山日报 责任编辑:宋航)为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消除治软工作中存在的“盲区、死角”,八道江区创新工作方法,出台三项措施,使全区经济发展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
  设立治软“直通车”,第一时间办理涉软案件。该区组建“软环境110办公室”,实行“四联单”工作机制,使涉软案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处理。在经济发展“软环境110办公室”中设立了案件投诉接待组、案件查办组、案件审理组和案件督办组;实行了“软环境110办公室”留存、告知当事单位、上报主要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四联单”工作机制;建立了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涉软”信访网络体系,处理“涉软”信访案30余起,获得“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区”荣誉称号。发放“八道江区经济发展软环境110办公室联系卡”,在卡上注明“软环境110办公室”的联系电话和企业享有的三种权利:企业有权在每月的前三周拒绝没有软环境领导小组签批意见的部门和单位的各种检查;有权在未见“软环境110办公室”签批单时拒绝任何检查;有权在受到政府职能部门不公正对待时对其进行投诉。
  组建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为进一步促进“项目落实年”活动的顺利实施,达到项目建设的“三领、五包”要求,该区成立了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凡属八道江区内的重点建设项目审批,只要审批权限在区里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免除审批手续费用,对于确实不能免除的执行最低收费标准;审批手续涉及中央、省、市的,由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亲自领跑、领办、领谈,每5个工作日向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报告一次审批情况并备案;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对各部门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标准,进行一次再清理、再规范,能取消的取消,该合并的合并,对于明显阻碍经济发展的要坚决予以取消。其次是强化项目推进。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对经济建设过程中,尤其是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难题、困难,在依照法律的基础上,按照“一事一议”或者“同类事项合并解决”的原则,积极采取措施,直到解决问题为止,切实保障了项目进度和经济正常运行。若涉及到赔偿纠纷的矛盾和问题,在协商无果时,组织专家和权威部门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为做出处理决定提供基础依据。在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办理过程中,对于第一次不能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部门及承办人,责令其拿出解决问题的时限,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区进行通报。对再次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将在软环境和政行风“双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组织部门要对其进行调整;成立重点项目考核组,依据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的备案情况,对区内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职能单位和部门,进行办公效率排序考核。对连续排名滞后的单位和部门,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项目推进办公室成立以来,共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解决各种纠纷20余件,办理审批手续30余件,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的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
  市区一体,组建“联动治软协调组”。为了扫除查处涉软案件的“盲区、死角”,理顺涉及到市直管部门的涉软案件发生,按照市区一体化的发展思路,该区组建了“市区联动治软协调组”,即在区内发生的涉软案件和问题,如涉及到市直管理部门,区“市区联动治软协调组”可向市软环境办公室进行汇报,采取联合办案的方法,对涉软案件和问题进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以“四联单”的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当事单位和部门的市主管部门,从而增强了案件查处的力度和影响面,扫除了整治“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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