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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项目和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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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山市房地产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本单位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和服务项目进行认真清理。目前执行的十项行政许可如下: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审批;
  2、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审核、审批;
  3、办理商品房销(预)售审批;
  4、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审批;
  5、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审批;
  6、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审批;
  7、城镇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审批;
  8、城镇公有住房出售审批;
  9、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审批;
  10、房屋装饰装修审批。
目前执行的十七项服务项目如下:
  1、办理商品房登记备案证明;
  2、购买商品房办证登记;
  3、办理私产新建房屋初始登记;
  4、办理单位房屋初始登记;
  5、办理私产房屋变更登记;
  6、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换证登记;
  7、办理房地产继承、赠与办证登记;
  8、办理出售公有住房(房改房)办证登记;
  9、办理单位房屋抵押贷款(典当)登记;
  10、办理私有房地产抵押贷款(典当)登记;
  11、办理房屋按揭贷款登记;
  12、办理单位房屋名称变更登记;
  13、办理补办房屋所有权证登记;
  14、办理房屋注销登记(房屋大修鉴定);
  15、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登记;
  16、办理企业破产房地产登记;
  17、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